登录
首页 > 创作交流 > 浙江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浙江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6 18:18:12 发布用户: langduoren

为满足绍兴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岗位

车辆维修员、消防车驾驶员、战斗员。

(二)招聘人数

 

单位

车辆维修员

消防车驾驶员

战斗员

应急通信和车辆勤务站

1

东浦站

1

2

越城大队

4

5

柯桥大队

10

40

诸暨大队

2

18

嵊州大队

10

15

滨海新区大队

4

9

(三)工作地点

 

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所辖各消防救援站。

 
(四)工作时间
 
1.执行24小时在队驻勤(住宿)制度。
 
2.绍兴地区户籍的本地队员(含已婚)或配偶在单位驻地的其他队员每工作4天休息2天,不再安排休假(含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
 
3.非绍兴地区户籍的队员实行年休假制度。每年享受休假59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外加每周在单位驻地休息1天。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身高在165厘米以上。
 
2.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体能通过达标考核,无不良嗜好。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欺诈按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二)岗位条件: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
 
1.消防车驾驶员岗位
 
①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中西部地区可放宽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②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且驾驶相应车辆一年以上;③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
 
2.战斗员岗位
 
①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中西部地区可放宽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②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
 
3.车辆维修员岗位
 
①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②有五年以上车辆维修经验,熟悉消防车上装、底盘、水泵等车辆结构,会排故检修,精通车辆电路;③年龄在28-40周岁之间。
 
三、相关待遇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参加“五大”险种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每年参加全面体检;
 
3.每年组织带薪疗养;
 
4.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推荐入党;
 
5.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单位组织的B证和A证车辆驾驶、无人机驾驶、舟艇船舶驾驶等技术培训以及车辆装备维修、烹饪、医疗等人才培训;
 
6.在队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逐级晋升副班长、班长、副队长、队长。
 
(二)工资薪金(含五险一金):
 
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年薪不少于10万;
 
战斗员岗位:年薪不少于9万;
 
车辆维修员岗位:年薪不少于12万;
 
副队长、队长:年薪不少于17万。
 
因工龄差异、日常表现实际等,薪资标准或有浮动。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后,发送到报名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日止
 
报名邮箱:1768106296@qq.com
 
咨询电话:0575-8918014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资料审核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越城区北海消防特勤站
 
应聘人员请携带应聘报名表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2张、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记录;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驾驶证(报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提供)等复印件(各一份)。
 
(三)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技能测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越城区北海消防特勤站(体能、心理测试场地)、东浦消防救援站(车辆维修员、消防车驾驶员技能测试场地)。
 
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测试人员为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车辆维修员。
 
体能测试:战斗员和消防车驾驶员测试1000米跑、俯卧撑,得分标准详见附件2,车辆维修员不设体能测试项目。
 
技能测试:消防车驾驶员测试车辆驾驶及操作技术,车辆维修员测试车辆维修技术,战斗员不设技能测试项目。
 
根据以上测试结果和招聘计划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聘用
 
体检结束后,体检不合格人员,将告知本人不予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由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自报名之日起至招录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络。
 
(二)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原先在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过的,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辞退的,一律不予录取。
 
(四)战斗员岗位工龄满6年且担任班长2年后,特别优秀的可考核选拔为政府专职管理干部。
 
(五)有部队服役经历或从事过消防救援相关事业的,其工作时间可按相关要求计入工龄。
 
(六)最终解释权归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六、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由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7月23日
Copyright 2016-2025 商媒体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412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