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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攀枝花市盐边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9 16:23:34 发布用户: langduoren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为助力省级人才工作先行区建设,夯实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盐边县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3名副高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盐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anbian.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盐边县2024年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副高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引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盐边县2024年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副高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表》(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相关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报考条件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3)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9月6日及之后出生);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9月6日及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附件1)。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招聘方式。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

  2024年9月6日09:00至2024年9月13日18:00。

  3.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登录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盐边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yanbian.gov.cn/下载《盐边县2024年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副高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电子表,真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具体报考岗位所需的职称资格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1332164447@qq.com。报考人员如系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在职在编人员报考者,需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非试用期、非服务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

  网络报名结果将通过邮箱回复方式及时反馈。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

  盐边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并说明理由。网络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接通知后到盐边县卫生健康局408办公室(盐边县桐子林镇西城街44号)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提供《盐边县2024年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机构副高职称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及相关证件、材料原件。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招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1.考核方式、内容和时间

  本次考核采取面谈测评的方式,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面谈测评成绩。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岗位适应能力以及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考核测评时间暂定2024年9月下旬,地点及领取考核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结果运用

  引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招聘岗位形成竞争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考核组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意向人选,报考者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意向人选;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意向人选的考核成绩应不低于80分。拟聘人选可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

  3.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结束后,及时在政府部门网站上公示相应岗位面试考核人员成绩排名,公示时间3天。

  (四)体检

  在盐边县委组织部、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在该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1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重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考察中取消聘用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依次递补1次。

  (六)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攀西人才网、盐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考核、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盐边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2.受聘人员如系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3.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无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4.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盐边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必须在盐边县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方可流(调)动到县外其他单位。

  6.引进的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按规定设置专业技术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人员比照本单位同类、同职务(岗位)等级人员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7.聘用人员符合《攀枝花市紧缺人才集聚支持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安家补助等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五、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接受盐边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特别提示

  请考生在整个考核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边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盐边县纪委监委:0812—8657444

  咨询电话:

  盐边县卫生健康局:0812-3893540;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5250100。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边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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