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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推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互助保险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兵团职工医疗保障水平,更好地服务兵团各族职工,现师市总工会拟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坚持面向社会,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内,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处分期内或影响期限未满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录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填报《报名表》,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中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报名材料的扫描电子版打包(用“七师工会+报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qsgh6687322@163.com。报名资料不全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24日12:00前。
(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于9月26日前以电话形式回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将不回复信息。
(四)面试。面试方式、时间与地点将后续通知。
(五)体检。通过面试人员将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政审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需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聘用。经考察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由第七师胡杨河市总工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工作人员薪酬待遇为4100元/月,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四、其他事项
招聘人员应及时查收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务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第七师胡杨河总工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92-6687026、6687107
报名邮箱:qsgh66873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