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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四部门关于深入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9号)和《关于做好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4〕70号)要求,为做好我县事业单位考核(考试)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2022年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咸丰县服务、服务期满且服务期内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咸丰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已被招录为公务员、选调生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咸丰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和“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布,请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密切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咸丰人社信息(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18-6824424。
3.报名时“支医”项目“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只能报考医疗专项岗,其他项目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只能报考综合岗。
4.所需材料:
(1)《咸丰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原件(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张(照片反面写上考生姓名后,三分之一粘胶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
5.对考生的特别提醒
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资料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报名所需资料。
2.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应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四、测试选岗
(一)测试方式
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测试,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即测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测试内容
医疗专项岗的考试内容为医疗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岗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三)选岗方式
笔试结束后,请考生现场等候笔试成绩和排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考试内容相同、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签字确认。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笔试加试,根据加试成绩排名确定选岗先后顺序,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成绩排名。不参加选岗者需提交自愿放弃岗位选择的说明书。
五、组织体检
县人社局及时对考生组织体检,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完成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依规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在另一家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考生自收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六、组织考察
(一)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考察方式
1.民主测评。考察组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对象为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民主测评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同事以及服务对象代表。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4.征求意见。看是否存在违纪违法、“一票否决”等不具备招聘资格的情形。
5.与考察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工作情况,基层工作适应能力以及未来职业规划,同时收集意见建议。
(三)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合格
1.服务期间,未经人社部门批准借用到不同服务类别、不同服务项目工作的;
2.服务期间,年度请事假累计超过30天、擅离服务岗位或其他违反服务单位的请假制度的;
3.政治品德不良,或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5.民主测评合格票数低于参加测评人数80%的。
七、确定拟聘对象
县人社局领导班子听取考核聘用工作情况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考察、体检、可能影响聘用的情形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确定拟聘对象。
八、招聘结果备案
拟聘对象确定后,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和“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上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九、严格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以县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聘用人员入职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在拟聘人员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继续学习深造、辞职离职以及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其他事业单位的除外。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和“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为本次考核聘用公告、测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718-6824424
监督举报电话:0718-6822189
附件: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