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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热爱龙山,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条件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特殊岗位根据相关要求最低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学士本科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进一步明确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本次招引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七)身体健康,符合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相关资格证、合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学籍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八)定向委托培养的,以及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九)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系龙山县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十)近5年报考龙山县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职期满的人员。
(十一)近5年参加龙山县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考试后,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主动放弃引进资格的人员。
(十二)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岗位计划及要求
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湘西自治州龙山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发布信息
公开引进人才岗位相关信息通过龙山县人民政府网、龙山红星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或委托他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龙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202室)。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或复印件;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填写的《2024年湘西自治州龙山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④相关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⑤本人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系留学回国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
②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并对个人选报的岗位负责。
③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④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考《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相关招引单位按有关规定认定。
⑤县外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1.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相关招引单位对报名确认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前后,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填写不实、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获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2.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开考比例。原则上招引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应达到1:3。若相关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引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报本次招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核减计划或取消引进计划。报考取消引进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试方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考试的对象,考试根据实际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设置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4.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等额确定所引进岗位体检对象。若出现成绩相同的,则增加复试环节,复试于考试当天进行。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引进岗位的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由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该引进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经相关程序审查后,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资格审查情况和考核、体检、聘用等结果进行公布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一)监督电话:
龙山县纪委监委:0743-6238611
(二)政策咨询电话:
龙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0743-6232700
龙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43-6230575
六、政策待遇
本公告发布公开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除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外,同时按照《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方案》享受相关政策待遇(附件4),最低服务期为5年。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有关安排将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龙山红星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引进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龙山县委组织部、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龙山县委组织部
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