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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温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人员实行派遣用工,受聘期间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有关约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
一、招聘条件
男性, 197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驾龄十年以上,温岭户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责任心、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近三年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部队退伍军人优先(有行政事业单位聘用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处分处罚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原有劳动关系尚未解除存在劳动纠纷或争议的。
上述由应聘者承诺,并纳入报名表和劳务派遣合同中,如有虚假,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二、报名事项:
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近照1张,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
自2024年 7月31日——2024年8月5 日。报名地点:温岭市金融工作中心1420办公室(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市政府大楼内)。咨询电话:0576-81625863
三、招聘办法
按照资格审查、驾驶技能测试、面试等程序择优聘用。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照临聘人员相关待遇规定执行,具体可以咨询市金融工作中心办公室。
温岭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中心
2024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