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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统计调查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市聘县用”辅助调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市聘县用”辅助调查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
2.适应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敢于担当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4.学历和年龄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等办公设备及常用软件,统计、会计、经济或计算机类专业毕业(具有统计师、会计师、经济师及以上职称和3年以上统计工作经历的不受专业限制),年龄在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宁波大市范围户籍,以2024年7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南面5楼区统计局503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随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照1张,已填写的《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市聘县用”统计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资格审核
对报名者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资料不完整的取消报考资格。如报考资格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经局党组讨论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
3.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由区统计局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分最高者进入体检。
4.体检
体检由区统计局组织,入围体检对象接体检通知(电话或短信)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政策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考察、公示、聘用
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招聘考察办法。因书面说明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从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提请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研讨决定后,由市队委托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6、用工性质及待遇:
录用的统计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市聘县用”辅助调查员相关标准执行。
报考咨询电话:张老师89384012,投诉举报电话:冯老师89383789
附:
宁波市北仑区统计局
2024年7月31日